因為找到了當初與那個無緣的她2006年去看101跨年煙火的影片
又讓我回到BLOG裡來找當初的回憶
這就是寫BLOG的好處
留的住回憶 喚的醒當初的記憶

不過我在看這些往事的時候
明明已經是好幾年的事了
感覺好像沒有那麼久

看著以前寫的BLOG
除來還是保有我的特色-千篇一律有錯字外
我發現我當初真的寫的很詳細也很用心
比起我現在久久一篇真是好太多了
這是要反省的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oga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